不久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浙江杭州知名餐饮企业“外婆家”诉江苏无锡知名餐饮企业侵犯其“外婆人家”商标专门权一案开庭审理。据悉,这是2011年以来杭州“外婆家”在无锡市的第三起商标侵权案,距离前两起案例调解结案到本案起诉,相隔不过几天。
原告代理律师提出,浙江外婆家餐饮有限公司成功申请的“外婆人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饭店、餐馆等。被告方在无锡工商部门注册的名称为“无锡新百外婆人家梅里饭店”,但在店内突出使用的“外婆人家”并非其注册号全称,极易误导消费者。并且,“字号依附企业名称存在,不能独立授权许可与他人使用,包括字号权利人在内,在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情况下,也不能突出使用相关字号。”
被告方辩称,无锡“外婆人家”字号存在已久(注册的时间为2006年),目前在无锡开设有多家分店,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原告方所持有的“外婆人家”商标取得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字号注册时间明显早于商标注册时间,且字号权利人当时并不了解原告企业的情况,并无攀附之意。相反,对方所持有的“外婆人家”商标,据了解注册后并未使用,被告方据此有充分理由认为原告存在主观恶意,凭借其在杭州的知名度,频频抨击外地一些名称类似的同行。
原告方表示,“外婆人家”商标正在使用中。
杭州“外婆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由于“国内”餐饮企业被傍名牌的现象严重,“外婆家”不得不专门成立“打假团队”,联合律师全国奔走。近年来,其仅在江浙沪三地就共打掉46个假冒“外婆家”。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此前在全国各地打假维权的过程中,发现有许多明显有攀附恶意的餐饮企业使用该名称,因此2010年企业在原有‘外婆家’商标的基础上,又补充注册了‘外婆人家’商标。”
笔者经查询获悉,2010年8月,无锡新区一家“无锡外婆家酒楼”被诉,经调解赔偿对方2.5万元;2011年9月,“宜兴市环科园外婆家餐馆”和“宜兴外婆人家饭店”两家小型餐饮店一起成为被告,分别被诉侵犯“外婆家”和“外婆人家”商标专用权。10月24日,两被告企业分别向原告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以此调解结案。对于本案,当事双方在法庭上表示愿意调解,但对于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此案将再择日酌情调解或继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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