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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转变”是商标监管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新要求

发布时间:12-02-06   来源:常熟工商局   作者:admin888   阅读:

面对当前商标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必须迅速实现“四个转变”,这是摆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要从重视重点商标保护忽视一般商标保护向重点商标和一般商标保护并重转变;
  在过去的商标监管工作中,少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往往存在着只重视大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而忽视中小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只重视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而忽视一般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等倾向。毋庸置疑,对重点商标的专用权实施重点保护,对于促进重点商标的培育、推动重点商标企业的健康发展将会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实施商标专用权的重点保护明显暴露出几个问题:一是不利于商标专用权的平等保护,厚此薄彼。这显然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相背离。二是不利于一般商标的正常培育和一般商标企业的正常发展,从而给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缺憾。三是不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履职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职能作用的发挥。
  为了规范企业使用商标的行为,引导中小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我们必须将实现保护商标专用权从重视重点商标、忽视一般商标保护,向重点商标保护和一般商标保护并重转变。首先,要增强公平正义意识。公平正义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我们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理念的丰富内涵,把平等保护商标专用权作为我们一项应尽的天职,一视同仁地对待重点商标和一般商标的专用权的保护工作,促进重点商标企业和一般商标企业同步健康发展。其次,要实施商标专用权的均衡保护。要整合管理资源,均衡保护力量;立足常态保护,均衡保护活动;加强履职督查,严格落实责任;科学评估效果,实现同等保护。再次,对一般商标和一般商标企业要给予更多的呵护,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一般商标和一般商标企业本身就处于弱势的地位,更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保护。要转变传统思维方式,转变传统监管模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重视一般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作为扶持一般商标企业的重要举措来认真抓好。常熟工商局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探索,充分证明了重视一般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商标专用权整体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全市拥有注册商标11657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41件(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8件,司法认定33件),江苏省著名商标73件,苏州市知名商标104件,其余11439件为一般商标,占整个注册商标总数98.13%。因此可见.一般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抓紧抓好,以促进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水平有一个整体性的提升。
  二、要从重视规范保护忽视预防保护向规范保护和预防保护并重转变
  过去在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中,一些基层单位往往只重视事后的规范保护,就事论事,被动受理。以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来实现对商标使用行为的保护,而忽视了事前的预防保护,对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缺乏预见性,不是通过事前的预防保护来防范和遏制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发生。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系统不够完整,缺乏对商标专用权的主动保护,只重视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治标式”保护,而忽视了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专用权预防保护体系的“治本式”保护,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方式,加大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成本,降低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效率,不利于商标企业的健康发展。
  从重视规范保护忽视预防保护向规范保护和预防保护并重转变方面,常熟工商局近年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方面加大规范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章行为;另一方面加大预防保护力度,引导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注册商标权的预防性保护。如江苏龙达飞服饰有限公司的“龙达飞”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后,一些企业对“龙达飞”商标的抢注行为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常熟工商局积极指导企业采取了“龙达飞”商标的全类注册,同时对与“龙达飞”近似或类似的商标强化注册,通过全类注册与主类强化注册的“双保险”,有效地防止了其他企业对“龙达飞”商标的侵犯,有力地保护了企业的商标专用权。据不完全统计,在工商部门的积极引导下,目前常熟全市企业共注册防御性商标近2000件。
  三、要从重视一家保护忽视多家保护向一家保护和协调多方合成保护并重转变
  以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保护工作,常常 是工商部门一家“包打天下”,由于工商部门的行 政监管资源有限,行政监管手段有限,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显得力有不逮,难以实现对商标专用权的全方位保护,导致一些特定行业领域的商标专用权缺乏有效的保护,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许多不可估量的损失,有的企业因此而一蹶不振。同时,对一些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侵犯商标专用权’不法行为,仅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处,使企业商标专用权得不到及时的保护,容易对企业造成极大的伤害。
  为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坚决克服过去商标专用权重视一家保护而忽视多家保护的倾向,应积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家保护为协调各行政管理部门合力保护,努力提升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合成性。如对商标侵权情节构成刑事犯罪的,我们应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对涉农商标,应主动与农林部门协作,特别是对申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涉农商标,通过与农林部门的沟通协作,可以实现对涉农商标的有效保护,从而取得事半功倍之效。近年来,在企业申报国际商标注册过程中,常熟工商局一方面辅导企业做好申报相关材料,另一方面帮助企业与外经部门进行沟通,积极支持本地企业通过实施国际商标注册,保护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合法权益。目前,常熟全市已有国际注册商标100余件。在协调多家行政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中,作为商标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主动沟通、积极协商,同时也要摆正位置,在合力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具体工作中,该当主角时当好主角,该当配角时当好配角,努力集聚更多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合成能力。
  四、要从重视行政保护忽视社会保护向行政保护和社会保护并重转变
  以往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只重视行政保护,忽视了商标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在商标专用权保护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存在重视行政保护,忽视社会保护的倾向。没有正确处理好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关系,只把企业作为商标专用权保护的管理对象,而没有把企业作为商标专用权保护的管理主体,没有将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纳入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中来,导致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缺乏系统性,造成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难以得到全社会的支持。
  争取商标专用权重视行政保护、忽视社会保护,向行政保护、社会保护并重的转变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环节:其一,努力增强企业商标专用权自我保护意识,提升企业对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自觉性,使拥用商标的企业成为商标专用权保护的主体.帮助这些企业建立规范的商标使用制度、开展行政指导等有效途径,使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其二,发挥行业协会的保护作用,倡导成立各级商标协会,使商标协会成为沟通商标使用企业和社会各个阶层的桥梁和纽带,并协调开展更广泛层面上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使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向社会多个层面渗透。其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介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的专题宣传,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意识,充分使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与社会保护更好地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水平。
 


Tags::商标专用权  
责任编辑:admin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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