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武汉市政府令181号),经2010年度武汉市著名商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下列74件商标同意认定的票数超过总票数的2/3,拟认定为武汉市著名商标,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所公示的商标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陈述异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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