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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市工商局决定开展2009年度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自2009年3月20日起,申请人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向住所地工商分局提出认定市著名商标申请,填写《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按照《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及工作程序》的规定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人可从“武汉红盾信息网”(http:www.whhd.gov.cn)下载《申请表》,也可直接到住所地工商分局领取。工商分局受理申请日期截止为2009年6月20日。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文章来源:武汉红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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