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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际条约以及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对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优化创新环境,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我国通过行政认定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为1624件;今后,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以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有关负责人指出,驰名商标是国际通用的法律术语,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声誉的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更容易被假冒侵权,因而法律对其保护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在国际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始于1925年修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我国自1985年加入《巴黎公约》以来,开始履行保护驰名商标的义务。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履行了TRIPS协议所要求承担的国际义务。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和随后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问题。 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在经济活动中使用自主商标,引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形成驰名商标”作为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任务之一。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国家工商总局依法开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既是在履行法定的职责,也是在履行国际条约和入世的承诺。 在谈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对维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利、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时,有关负责人指出,首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其法律性质为基于当事人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对商标在特定范围内的相关公众中知名度这一客观事实的法律判断和确认,是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驰名商标案件纠纷时必不可少的法律环节,是商标权利人获得法律保护的重要途径。第二,驰名商标是一个国际通用的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保护。第三,驰名商标保护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第四,驰名商标具有良好的声誉、消费者号召力以及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因此,驰名商标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越来越受到重视,保护的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强。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的形势下,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既是全面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又能在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投资的信心,增强社会消费的信心,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发展的信心等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谈到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时,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在商标异议程序和商标管理案件程序中认定驰名商标的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在商标异议复审和商标争议程序中认定驰名商标的工作。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中级以上和经授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可以认定驰名商标。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工作程序包括案件报送,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审定,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复审,总局局长办公会核审,公布认定结果,处理案件及申请材料等6程序。 在介绍目前我国行政认定驰名商标的总体情况时,有关负责人说,我国自1985年3月开展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以来,在商标管理、商标异议、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案件中,通过行政认定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为1624件。这1624件驰名商标中,注册人为中国企业的有1526件(含香港特别行政区11件、台湾地区8件、澳门特别行政区1件),占总数的94%;外国注册人所有的98件驰名商标分属1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34件,日本21件,法国10件,英国7件,德国5件,荷兰4件,瑞士4件,韩国3件,意大利2件,泰国2件,英属处女群岛2件,百慕大1件,新加坡1件,爱尔兰1件,芬兰1件。 在谈到今后国家工商总局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方面的举措和安排时,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进一步做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做了明确的安排,主要包括,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中,严格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以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大驰名商标保护的力度,树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从而更有效地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管理,完善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监督机制,切实保证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这些工作,使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在加强商标权保护,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积极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信息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信息整理:武汉中商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