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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公告
《告商标申请人书》
最近,我们频繁接到一些已办理过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打来电话咨询我们关于北京中国工商*报或北京某某商标代理公司等给他们打电话或发传真,要求他们缴纳费用参加商标公告(展示)的活动。 对于此类事件,武汉中商联合知识产权提醒所有的商标申请人(企业),按照我国商标注册程序,商标申请人(企业)在办理商标注册时已向国家商标局或商标代理机构缴付了包括商标公告费在内的所有申请注册费用,商标在公告期间不需要另外支付费用!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到此类汇款的事件,可拨打我公司24小时电话咨询。(2010/9/9)
    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
新下发下列商标注册证,请申请人为个人的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事业单位携带介绍信或公章前来领取(注:领取《商标注册证》无须缴费)。
黄石江洲林地养殖开发有限公司第31类“江洲湾”商标;
武汉乐屋建材有限公司第2类“逸品”商标;
武汉嘉莱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1类“嘉莱美及图形”商标;
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第7类“华工团结”商标;
武汉熙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晚清”商标;
罗田县高叶家俱沙发厂第20类“高叶”商标;
武汉市汇雅科技有限公司第9类“HY”;
武汉拉克贸易有限公司注册的“雅美智”商标;
李永健注册的“俏梳妆”商标;
张志文注册的“泰然居、尚世纪”商标;
万吉物业注册图形;
朱金怀注册的“王皇冠”商标;
陈静注册第3类的“娇莲”商标;
武汉宏博达有限公司第36类的“宏博达及图”商标;
武汉粤鑫商贸注册第5类的“好佳伴”商标;
武汉新沃建筑材料公司注册第6类的“新沃”商标;
武汉楚天砼有限公司第7类的“hutian”商标;
天津崔冬燕注册第7类的“谢丰源”商标;
湖北来斯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第1类“HBNICE”商标;
武汉曼伦贸易有限公司注册的"奋斗"商标;
武汉诺亚方舟家私有限公司注册的“noahsark”;
武汉宇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宇达科技及图形”;
荆州李青玲注册的第29类“垣凌”商标;
武汉荣源贸易注册的第34类“名仕派”商标;
曹红注册的“我和你”商标;
陈亚刚注册的“考田山”商标;
武汉索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soan”商标;
湖北中石特种钢管有限公司注册的图形;
湖北独活药业股份公司注册的“DH”商标;
武汉佳特轿车第12类的“GART”;
李贵洲注册的第30类“金姿御叶”商标;
十堰银河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大美女”商标;
武汉市黄陂区鑫创橡胶厂第12类爱德龙商标;
武汉辣派服饰有限公事“天珮尔\沐彤的商标;
武汉千手千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祝福商标;
湖北天赐科技学校注册的“3E教育”商标;
武汉酒香酒业注册的第33类“1+2”商标及“龙图形”;
武汉中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百福生”商标;
武汉国风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注册的四件“九首神鸟”商标;
武汉澄宇环保有限公司注册的第11类“澄宇及图形”商标;
金彪注册的第29类“爱啃美食”商标;
武汉钢实中亚科技注册的第6类“中亚及图”商标;
武汉奥汀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奥汀软件及图形”的商标;
武汉美联信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共享”商标;
武汉长乐园园林开发有限公司“长乐园”商标注册;
武汉市桥口舒适家制门厂“SHUSHIJIA”商标注册;
武汉得宝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慧彩”商标;
湖北安陆市陈义平“御乡坊”商标;
荆州市济民生殖保健品有限公司“舞动奇迹”商标;
湖北利川市黄海“土家风情”商标;
武汉蔡甸夏华忠“韩肽”商标;
武汉盛世时代贸易有限公司“盛世时代”商标;
荆州市荆州区陈远凤注册“爱乐优”商标;
武汉葳泽经贸注册“乐尔康”商标;
武汉欣佳禾商贸有限公司注册“WK”商标;
武汉长江康明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YZR”商标;
武汉粤鑫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好佳伴”商标;
武汉学院路12号刘磊注册“金伊泉”商标;
武汉中科科理测控注册的“战痘机”商标;
利川市吴华钊“二把守”商标;
武汉恒新圆轴承有限公司“恒新圆”商标;
武汉索星电器有限公司“爱可”商标;
武汉瑞德高速铁路技术“CRT”商标;
武汉润之达石化设备“RUNZHIDA”商标;
荆门恒祥棉业“图形”商标注册;
恩施市谭明智“华智”商标注册;
武汉凡威科技“eQT”商标注册;
咸宁张初文“几禾”商标;
湖北可蕊儿生物“可蕊儿”商标注册;
武汉锦禾米业有限公司“银蕊\粒粒乐”商标;
监利隆欣农产品合作社“隆欣农合”商标;
武汉华中钢铁交易中心“华中钢铁”商标;
荆州楚珍宝地产特产商行“楚珍宝”商标;
武汉美丰谷物“壹品粥道\粥道”商标注册;
十堰玖福石粉“玖福及图”商标;
鄂州西樊口陈红“福源祥”商标注册;
武汉科诺电池有限公司“诺恒电池”商标;
湖北红太阳农资连锁“赛旺”商标注册;
武汉明锐测控“MRC”商标注册;
大冶胡建武“伯乐千里马”商标注册;
武汉武大卓越科技“途行天下”商标注册;
武汉伯力达科技“伯力达及图”商标注册;
武汉杰科特生物技术“jiekete及图”商标注册;
汉口银邦大厦关梓龙“EBK伊贝卡”商标注册;
武汉新源水务环境工程“TRISEP及图”商标注册;
武汉乐屋建材“玛庭”商标注册;
武汉荷花亭餐饮“荷花亭”商标注册;
武汉格莱特控制阀“GRATCONTROL”商标注册;
武汉长山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图形”商标注册;
武汉立慧服饰“柏菲”商标注册;
武汉志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伊兰朵”商标注册;
武汉软想科技“软想”商标注册;
荆州监利县梦雅家纺“天鹅洲”商标注册;
武汉睿天世纪贸易“领御”商标注册;
武汉荆门掇刀李威伟“妈妈炒的菜”商标注册;
湖北中联大药房连锁“康美汇”商标注册;
武汉中华路张星星“伊人星星”商标注册;
江汉区友谊路李云秀“金善秀”商标注册;
武汉利嘉置业“世界城光谷步行街\世界城”商标注册;
武汉桥口常码头蔡惠英“帝王”商标注册;
武汉君尚广告“君”商标注册。请以上注册人携公章或介绍信或身份证前往我处领取《商标注册证》(注:领取证书无须缴费)
(201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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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发表时间:2006/9/14 13:31:59   浏览次数: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56号令发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第四条 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第五条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四)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六)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七)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第十条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第十一条 判定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述行为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比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中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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