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武汉商标注册

 
网站首页 |  行业新闻 |  商标注册 |  专利申请 |  版权登记 |  国际商标 |  著名商标 |  驰名商标 |  地理标志 |  法律法规 |  走进中商 |  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首页>>商标注册>>武汉商标注册:浅谈商标在取名时需要注意的四个方面

领证公告
《告商标申请人书》
最近,我们频繁接到一些已办理过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打来电话咨询我们关于北京《某某时报》或北京某某商标代理公司等给他们打电话或发传真,要求他们缴纳费用参加商标公告(展示)的活动。 对于此类事件,武汉中商联合知识产权提醒所有的商标申请人(企业),按照我国商标注册程序,商标申请人(企业)在办理商标注册时已向国家商标局或商标代理机构缴付了包括商标公告费在内的所有申请注册费用,商标在公告期间不需要另外支付费用!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到此类汇款的事件,可拨打我公司24小时电话咨询。(2010-7-5)
    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
新下发下列商标注册证,请申请人为个人的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事业单位携带介绍信或公章前来领取(注:领取《商标注册证》无须缴费)。
黄石江洲林地养殖开发有限公司第31类“江洲湾”商标注册;
武汉乐屋建材有限公司第2类“逸品”商标注册;
武汉嘉莱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1类“嘉莱美及图形”商标注册;
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第7类“华工团结”商标注册;
公安县富森装璜材料有限公司第19类“嘉天下”商标注册;
罗田县高叶家俱沙发厂第20类“高叶”商标注册;
武汉市汇雅科技有限公司第9类“HY”商标注册;
武汉古达工贸有限公司第7类的“KUDAT及图”商标;
武汉熙来商贸公司的“爱洛依丝、洪湖小调”商标;
深圳骑达贸易有限公司注册的“骑达”商标;
万吉物业注册图形商标;
朱金怀注册的“王皇冠”商标;
陈静注册第3类的“娇莲”商标;
武汉宏博达有限公司第36类的“宏博达及图”商标;
武汉粤鑫商贸注册第5类的“好佳伴”商标;
武汉新沃建筑材料公司注册第6类的“新沃”商标;
武汉楚天砼有限公司第7类的“hutian”商标;
天津崔冬燕注册第7类的“谢丰源”商标;
湖北来斯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第1类“HBNICE”商标注册;
武汉曼伦贸易有限公司注册的"奋斗"商标;
武汉诺亚方舟家私有限公司注册的“noahsark”商标;
武汉宇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宇达科技及图形”商标;
荆州李青玲注册的第29类“垣凌”商标;
武汉荣源贸易注册的第34类“名仕派”商标;
曹红注册的“我和你”商标;
陈亚刚注册的“考田山”商标;
武汉索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soan”商标;
湖北中石特种钢管有限公司注册的图形商标;
湖北独活药业股份公司注册的“DH”商标;
武汉佳特轿车第12类的“GART”商标;
李贵洲注册的第30类“金姿御叶”商标;
十堰银河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大美女”商标;
武汉市黄陂区鑫创橡胶厂第12类爱德龙商标;
武汉辣派服饰有限公事“天珮尔\沐彤的商标;
武汉千手千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祝福商标;
湖北天赐科技学校注册的“3E教育”商标;
武汉酒香酒业注册的第33类“1+2”商标及“龙图形”商标;
武汉中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百福生”商标;
武汉国风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注册的四件“九首神鸟”商标;
武汉澄宇环保有限公司注册的第11类“澄宇及图形”商标;
金彪注册的第29类“爱啃美食”商标;
武汉钢实中亚科技注册的第6类“中亚及图”商标;
武汉奥汀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奥汀软件及图形”的商标注册;
武汉美联信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共享”商标;
武汉长乐园园林开发有限公司“长乐园”商标注册;
武汉市桥口舒适家制门厂“SHUSHIJIA”商标注册;
武汉得宝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慧彩”商标;
湖北安陆市陈义平“御乡坊”商标;
荆州市济民生殖保健品有限公司“舞动奇迹”商标;
湖北利川市黄海“土家风情”商标注册;
武汉蔡甸夏华忠“韩肽”商标;
武汉盛世时代贸易有限公司“盛世时代”商标注册;
荆州市荆州区陈远凤注册“爱乐优”商标;
武汉葳泽经贸注册“乐尔康”商标;
武汉欣佳禾商贸有限公司注册“WK”商标;
武汉长江康明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YZR”商标;
武汉粤鑫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好佳伴”商标;
武汉学院路12号刘磊注册“金伊泉”商标;
武汉中科科理测控注册的“战痘机”商标;
利川市吴华钊“二把守”商标注册;
武汉恒新圆轴承有限公司“恒新圆”商标;
武汉索星电器有限公司“爱可”商标注册;
武汉瑞德高速铁路技术“CRT”商标;
武汉润之达石化设备“RUNZHIDA”商标注册;
荆门恒祥棉业“图形”商标注册;
恩施市谭明智“华智”商标注册;
武汉凡威科技“eQT”商标注册;
咸宁张初文“几禾”商标;
湖北可蕊儿生物“可蕊儿”商标注册;
武汉锦禾米业有限公司“银蕊\粒粒乐”商标;
监利隆欣农产品合作社“隆欣农合”商标;
武汉华中钢铁交易中心“华中钢铁”商标;
荆州楚珍宝地产特产商行“楚珍宝”商标注册;
武汉美丰谷物“壹品粥道\粥道”商标注册;
十堰玖福石粉“玖福及图”商标;
鄂州西樊口陈红“福源祥”商标注册;
武汉科诺电池有限公司“诺恒电池”商标注册;
湖北红太阳农资连锁“赛旺”商标注册;
武汉明锐测控“MRC”商标注册;
大冶胡建武“伯乐千里马”商标注册;
武汉武大卓越科技“途行天下”商标注册;
武汉伯力达科技“伯力达及图”商标注册;
武汉杰科特生物技术“jiekete及图”商标注册;
汉口银邦大厦关梓龙“EBK伊贝卡”商标注册;
武汉新源水务环境工程“TRISEP及图”商标注册;
武汉乐屋建材“玛庭”商标注册;
武汉荷花亭餐饮“荷花亭”商标注册;
武汉格莱特控制阀“GRATCONTROL”商标注册;
武汉长山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图形”商标注册;
武汉立慧服饰“柏菲”商标注册;
武汉志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伊兰朵”商标注册;
武汉软想科技“软想”商标注册;
荆州监利县梦雅家纺“天鹅洲”商标注册;
武汉睿天世纪贸易“领御”商标注册;
武汉荆门掇刀李威伟“妈妈炒的菜”商标注册;
湖北中联大药房连锁“康美汇”商标注册;
武汉中华路张星星“伊人星星”商标注册;
江汉区友谊路李云秀“金善秀”商标注册;
武汉利嘉置业“世界城光谷步行街\世界城”商标注册;
武汉桥口常码头蔡惠英“帝王”商标注册;
武汉君尚广告“君”商标注册。请以上注册人携公章或介绍信或身份证前往我处领取《商标注册证》(注:领取证书无须缴费)
(2010-9-1)
    
在线客服
国内商标 国内商标
国内商标 国内商标
国际商标 版权登记
案件咨询 专利申请
驰名著名商标申报
在线留言:商标、专利、版权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
联系方式
武昌: 027-87860876
汉口: 027-87875339
传真: 027-87860976
武昌业务负责人: 洪先生
电话: 15927061061
汉口业务负责人: 林先生
电话: 13476254990
站内搜索

关键字:



    

武汉商标注册:浅谈商标在取名时需要注意的四个方面
 
发表时间:2010-4-4 16:28:45   浏览次数:
     

/中商联合知识产权 王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商标取名,难就难在精心策划的名字能否顺利通过商标查询,怎样取名才能尽量避免与他人商标近似;什么样的名字不违反禁用禁注条款,笔者根据自身的执业经验,谈谈在商标取名和委托设计时申请人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和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避免申请人走弯路。

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并且具有显著性和稳定性的标记,商标可以是单纯的中文、外文、图形、数字等,也可以是以上任意要素的组合。考虑到我国基本以中文为商标主要素,以下主要分析的是中文、图形在取名和设计时所要注意的。

1、忌取用本行业中使用的频率较高的字;

  国家有关机构作过统计,汉字常用字表和次常用字表,大约是25007000字之间。中国人的喜好比较一致,在取名时都想用好认读的、有寓意的字词。但是我国现阶段商标申请处于井喷式增长,每年商标的申请量高达百万件,因此重复的机率较大。笔者的客户们常常为申请一个商标发动手下员工群策群力,不厌其烦地将其想出来的名称让笔者查询,因其取名的思维已经进入了一条死胡同,往往报了十个商标过来查询,一个都不行,其结果要么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要么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而不能注册。比如,有申请药品的申请人,喜欢两个字的商标中有一字一定要是“康、宁、严、健、克、灵”等字,因这样的字眼前人用的较多且具有表达药品功能的特点,一般情况下比较容易与他人撞车,所以在取名时,申请人要尽可能的避开行业常用字,忌跟风。

2、忌商标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功能,用途及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

  笔者遇到很多企业恨不得将最具有宣传性的词作为商标名称,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但所取用的商标名往往都直接表示了商品的质量,功能和用途。比如直接用“BEST”(中文含义:最好的)作为商标名称使用;“克拉”申请珠宝产品;“灵芝”做为药品或保健品名称;“清洁”作为香皂名称;“特香包”注册糕点面包;“醇酒”注册酒类产品等。

  应该注意的是: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况。法律用词采用的是“仅仅直接”四个字,间接的,暗示性的词汇是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的,如“润洁”滴眼露、“美加净”润肤霜等。申请人在取名时要把握好“直接”与“隐晦”这样一个尺度。

3、忌采用违反社会主义公序良俗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词汇;

“中央一套”申请“安全套”被驳回了,其理由是:央视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在安全套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中央一套’商标,易对国家形象以及中央一套电视频道成不良影响,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无独有偶,前不久,笔者曾遇到有申请人咨询“红卫兵”在卫生巾产品上的查询咨询。笔者认为,“红卫兵”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有悖现今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不良的政冶影响。笔者也查到有他人在酒类产品上注册“斗地主”商标被驳的情况。类似“红卫兵、中央一套、斗地主”这样的名称,注册在某些产品上,的确具有一定的创意,也很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推向市场后势必会引起轰动,但它的负面影响也是可想而知的。

4、忌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笔者所接触的一些申请人中,有些申请人喜欢拿其它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或企业名称在自己从事的领域进行注册;有的申请人则喜欢拿名人的名子“开涮”;还有些申请人则直接在网上找一些现成的图形和logo再组合自己的文字后要求办理申请。以上种种行为都是申请人对自己品牌不负责任的表现。本文由武汉中商联合知识产权原创,如非出自原站即为抄袭。

  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先权利一般包括:1、注册商标权;2、企业名称权;3、著作权;4、姓名权;5、肖像权等。所以,申请的商标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或者抄袭、制复、摹仿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既使注册成功,也存在被他人提撤销的风险。

有些企业一般都请广告公司设计logo,如果企业一旦决定采纳该方案,则需注意版权归属的问题,如果logo是委托他人设计的,属于委托作品,双方应签定一份关于该著作权(版权)权利归属的合同。如果对著作权归属约定不明或不约定,著作权就归属该广告公司。如果商标以后一旦成为知名品牌,麻烦就会随之而来。如我们熟知的“中国电信(图形)”“七匹狼(图形)”,都曾陷入过版权纠纷。

文章来源:http://www.zhongshang1993.com/,原创作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v 相关评论

 
暂无回复

  v 发表评论
 
   姓名:   v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v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v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v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v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评论内容:

     

走进中商 | 联系我们 | 商标注册 |
武昌:027-87860876  汉口:027-87875339  24小时热线:15927061061  邮箱:zhongshang1993@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珞路717号兆富国际大厦1301(街道口)
本站由武汉商标注册主办,武汉中商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协办©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02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