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领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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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 027-87860876
汉口: 027-87875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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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业务负责人: 洪先生 电话: 1592706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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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法作品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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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4/7 11:08:00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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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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