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行业新闻  | 商标注册  | 专利申请  | 版权申请  | 商标国际注册  | 省市著名商标  | 中国驰名商标  | 法律法规  | 走进中商  | 在线咨询
 
     2001年我国修改了商标法,自然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就可申请注册商标。于是,抢注商标成了 “职业注标人”的生财之道,同时类似于“中央一套”牌避孕器具、“章子移”牌驱鼠器、“鸟巢”牌安全套商标的申请……严重冲击着社会的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解决商标恶意申请、恶意抢注等情况,2007年2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开始执行《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以下简称《注意事项》),抬高了自然人申请商标的门槛。《注意事项》规定,必须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才可申请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不能超出营业执照中所核定的范围。另外,注册商标如果不是出于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目的,将不予注册。《注意事项》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商标局将予以撤销。

     《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三、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四、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五、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六、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走进中商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武昌:027-87860876  汉口:027-87875339  24小时热线:15927061061  邮箱:zhongshang1993@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武珞路717号(街道口站)兆富国际大厦12A-01室(13层01室)
本站由武汉商标注册主办,武汉中商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协办©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02175号